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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通知

 作者: 汪莉萍  发布部门: 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3-10-19  点击数: 


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附属机构:

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即将开始,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现将此次培训报名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202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为: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均必须参加培训);附属机构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的在岗人员;需要重修、补考、缓考的人员凡是报名人员请及时加入2023年中医药高专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信息通知群,群号:532285098(加群后请及时将群名称按以下格式修改:校内教师:部门+姓名;中医院教师:部门+姓名;口腔医院教师:部门+姓名)。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此QQ群通知,请注意关注群内通知,不再单独进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采取理论课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理论课培训: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实用教程》等5门课程由安徽师范大学培训点统一集中组织理论课学习事宜后续通过QQ群通知。

(二)校本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就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回信精神,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校纪校规以及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实施。

以上课程模块学习完成并通过统一考试者,可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并同时取得110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考试

(一)全省新教师岗前培训实行集中统一考试。时间约为2024年3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实行开卷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岗前培训平时成绩的考评指标请各参训教师认真对待,做好准备。本次培训将加强培训的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的各项指标成绩计入平时成绩。省教育厅也将对过程性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平时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集中培训出勤率根据《课堂签到表》提供。根据《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集中培训出勤率低于课时数2/3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参训新教师提交的“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由学校成立专家组通过考评以百分制逐一得出,并按各自权重比例汇总成平时成绩。

每位新教师提供的“5个1”作业,其中教学ppt上交电子版,其它为纸质版。

(三)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在线学习按要求完成者,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如补考仍不合格,须重修该课程后方可再次参加补考。凡考试作弊者,本年度岗前培训结业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一律作零分计算,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如2021年考试中通报违纪的考生,2022年、2023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时间安排

(一)今年全省集中网络培训时间统一安排从11月1日开始,具体集中培训时间地点通过QQ群通知。

(二)各系部及附属机构请及时通知本部门符合参训条件人员,系部统一填报《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补考、缓考及重修人员信息及科目须统一填写),同时参训教师上交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1张(背面请用铅笔写清姓名),各系部务必于10月23日上午10点前统一上报参训教师名单及照片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汪莉萍  0553-4836169

五、关于免试

因政策变动,今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范围从之前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调整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其毕业成绩登记表记载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附件:1.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2.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

3.《2023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人事处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

安徽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

 

为了保证高校新教师参加岗前培训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培训管理秩序,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取得优良成绩,特作如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以及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文明礼貌,为人师表,进入教室应自觉遵守课室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仪表端庄,衣着整齐,保持课室内卫生整洁,不得携带食物进入课室,不得在上课时扰乱课堂秩序。上课期间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至震动或静音。

三、尊重授课教师,服从授课教师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学习,在主讲教师及班主任指导下努力完成培训任务。

四、自觉参加考勤,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凡下列情况者,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须重修该门课程:

1. 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

2. 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

3. 迟到、早退(20分钟内)累计达到3次;

4. 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五、在脱产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因故必须请假时,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

1. 因病不能坚持上课者,须开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2. 因承担学校临时重要工作(时间和人员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坚持上课者,须经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培训点学校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批准);

3. 原则上不予请事假,确因突发性的、不及时处理后果较严重的、无法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的个人事务等事由请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4. 请假须本人提前办理,将请假条及证明材料交给原学校人事处,并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方可请假。

六、学员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经批准可以缓考一次;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须重修缺考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须重修该门课程。

七、考试作弊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成绩,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八、培训结束且培训成绩合格者,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后,统一办理结业证书。

 

附件2

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

考核指标

考核权重

培训出勤率

40%

提交课程实施大纲1份

10%

提交授课教案1份

10%

提交教学PPT1个

10%

试讲专家评价考核成绩

20%

提交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

10%